24小时咨询热线

400-6699-864

行业动态

News Center
您的位置: 主页 > 行业动态

危废处置量刑标准详解:企业如何规避风险与合规经营

发布日期:2026-02-27 09:00浏览次数:

在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全球共识的今天危险废物的非法处置已不再是简单的违规行为,而是触及刑法线的严重犯罪。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力度的持续加强,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个人案例屡见不鲜。一次不经意的倾倒、一场看似成本的私下处理,都可能将企业负责人推向法庭,面临严厉危废处置量刑。这不仅关乎巨额罚金,更人身自由与企业存亡。理解危废处置背后的法律尺量刑逻辑,已成为所有产废单位及相关从业者的必修课## 危废处置入刑的法律依据与核心罪名

危险非法处置行为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的规制其中,刑法中的两个罪名最为关键,直接决定了危废量刑的起点和幅度。

1. 污染环境(《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这是打击非法处置废行为最常用的罪名。根据2020年修订后的《修正案(十一)》,该罪名的入罪门槛降低惩罚力度加大。具体而言,实施以下行为之一,严重污染,即构成此罪:

  • 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该罪的量刑分为两档: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 加重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包括致使大量农田丧失功能、造成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致使森林或其他林木死亡等严重后果。

2. 非法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如果未取得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此刑罚更为严厉,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明确将危险物的管理责任延伸至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全过程。这意味着,不仅直接实施倾倒的行为人追责,产废企业如果明知对方无资质而委托处置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面临相应的**危废处置量刑。

影响危废处置量刑轻重的关键因素

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并非简单依据吨数“一刀切而是会综合考量一系列情节,这些因素直接决定了最终刑期的长短和罚金的多寡。

1. 主观恶性与故意

  • 明知故犯与屡教不改如果行为人明确知晓其处置的物质属于危险废物,且清楚相关,仍为了牟利或节省成本而实施犯罪,其恶性大。若有前科或曾被行政处罚后再次违法的,时会从重考虑。
  • **间接故意与放任心态:例如,产废企业将危废交给无资质的个人,虽未直接参与倾倒,但对其可能造成的污染后果放任态度,同样会被认定具有犯罪故意。

2.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
这是衡量“严重污染环境”和情节严重”的核心标尺。司法机关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重点考察:

  • 对环境介质的损害: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大气造成的污染范围、浓度修复难度。例如,导致重金属严重渗入地下水并扩散其危害远大于小范围土壤污染。
  • 生态功能:是否造成农田丧失种植功能、湿地退化、林木等难以恢复的生态损害。
  • 公私财产损失污染清理、生态环境修复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对周边居民财产造成的损失。
  • 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虽不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但若排放的物质具有致癌、致畸、突变等高风险,或在居民区附近排放,会作为加重。

*3. 涉案危废的种类、数量与处置方式 种类毒性: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且具有剧毒性、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如含汞、铬、氰化物的废物),比危害性相对较低的废物量刑更重。

  • 数量规模:三吨是入罪门槛,超过的数量越大,通常危害潜能越大,量刑也会相应提升。
  • 处置:采用渗坑、暗管等隐蔽性强、难以发现修复的方式,比露天堆放的性质更恶劣,明确属于从处罚情形。

从典型案例看司法实践中的量刑尺度

分析公开的司法判例,我们可以更直观地把握废处置量刑的实践标准。

案例一:跨省倾倒危废,主犯获重刑
2021年江苏某案例中,张某等人从浙江多家企业低价收购废酸液(危险废物),运输至江苏某地,通过私的暗管直接排入河道,累计倾倒超过1000。经鉴定,造成水体严重污染,修复费用高达数百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等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最终,主犯张某以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他从犯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案体现了对于跨区域、大规模、采用隐蔽手段排污的犯罪行为,法院坚决适用加重刑罚档。

案例二:产废单位负责人因“放任”追刑责
山东某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溶剂,节省处置费用,企业负责人王某在明知李某无危险废物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将废溶剂交由李某处理。李某随后部分废溶剂随意倾倒。案发后,不仅李某因污染罪被判刑,王某作为产废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被法院认定构成污染环境罪(共同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该案例清晰地警示废企业,不可“一包了之”,必须审慎审查处置方的资质,否则难逃法律制裁。

案例三:修复生态,获得从宽处理
广东某电镀厂陈某,将少量含镍废水直接排入厂外水沟尽管涉案数量刚过入罪标准,但其在案发主动配合调查,全额承担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和修复费用,受污染土壤进行了有效治理,并公开赔礼道歉。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态度好、已完全修复环境等因素,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此案表明,在犯罪后采取积极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害,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

企业合规路径与风险防范建议

面对严峻责任,企业绝不能心存侥幸。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体系,是规避危废处置量刑风险的唯一正道。

1.源头减量与精细化管理

  • 改进生产工艺,减少危产生量。
  • 建立清晰的危废台账,详细记录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2.严把贮存与处置关

  • 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危贮存设施,设置警示标识,做好防渗漏、防措施。
  • 委托处置时,必须选择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正规单位,并签订规范的合同。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资质真伪,并跟踪去向,保留所有凭证。

3. 建立内部环保合规

  • 加强对管理层和关键岗位员工的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红线意识。
  • 设立内部环保监督岗位或聘请法律,定期进行合规审计。
  • 制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面临调查时的正确应对

  • 一旦涉事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向主管部门报告。
  • 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不隐瞒、不销毁证据。
  • 主动评估污染损害并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将损害降至最低,在量刑时至关重要。

总结与行动号召

危处置量刑的利剑高悬,清晰地传达出一个信号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已经彻底行不通了。法律的天平不仅衡量着污染吨数,更衡量着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对生态环境深远伤害以及事后补救的诚意。

对于企业而言,这绝非增加了一项运营成本,而是关乎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一次法的处置行为,带来的可能是企业信誉的崩塌、巨额的经济,甚至是企业核心人员的人身自由丧失。因此,将危险废合规管理提升至企业战略高度,是明智且必要的选择我们呼吁所有产废企业、运输和处置单位:
行动,开展自查! 审视自身的危废管理流程是否存在,委托处置的合作伙伴是否完全合规。
投资合规,投资未来! 将资源投入到环保设施升级、合规体系员工培训中,这笔投资远比未来可能付出的法律代价和经济更有价值。
担当责任,成为环保表率! 承担起企业应负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不仅守法,更要争做生产的引领者。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遵守法律,就是守护企业发展的根基。让我们携手,在的轨道上,共同推动产业的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在线客服
加载中~

网站地图

在线客服